【殊琰】梦回还(镜像帝国AU)

疯狂!

痞柒_Wincestlover:

呃,简单来说吧,就是……本来想写个《奇怪的他-帝国篇番外》……然鹅……写着写着发现居然比正文长……迷之爆字数。= =算啦,那就当独立短篇写吧,于是柒哥这么任性的决定了。


关于本文的标注:


1、请勿与我说ooc的问题……因为,这是篇镜像AU。(我,任,性,我,要,全,部,反,着,来。)


2、架空大帝国设定,背景杂糅,莫考究。


3、不是坑!一发完!惊不惊喜?!感不感动?!


4、非常规林殊。请小心食用。


5、取名废,用了这首歌名当文名,是在我发这篇文前一分钟决定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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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知道,彼此的地位相当悬殊,这点绝对无法撼动。正如常人所知“天上只有一个太阳”那般,这是常识、真理,更是帝国的律法。任何人,一旦对此提出异议就会被当做疯子或是罪徒,烧死在火刑架上,杖毙于乱棍之中。


 


他理应匍匐在地,把额头紧贴地面,双手掌心向下,交叠于身前,做出最为卑微的拜礼。但是他无法,他的手正忙于抓住白狼的项圈,把它往回拉扯。那还只是只幼狼,但体型已然超出寻常


 


幼狼许多倍,瘦弱的他快要制不住这只野兽,只能发狠地掐住狼的喉部,大吼:


 


“佛牙!!!!”


 


震耳欲聋的吼声,从他尚且稚嫩的喉咙里蹦出。那是带有恐吓、警告、甚至威胁之意的怒吼。白狼凶恶的嚎叫立刻转为委屈的呜鸣,它把脑袋放低,尾巴收紧,鼻子里喷着粗气,回到了他身边。


 


动物先天地知道该如何臣服于强者,在狼群里,他就是头狼,他懂得如何收拾这些畜生。但在狼群外,他才是需要臣服的那个,他和畜生没什么两样。可能比畜生更惨点,他是奴隶。


 


他不敢放开手中的项圈,只能抓着狼跪下。这个姿势让他无法磕头,他只能把头深深埋下,就和他的狼一样。


 


“奴才该死……”


 


他跪在地上瑟瑟发抖,周身散发出恐惧的气息,连白狼都能感受到,在一旁焦躁不安地低嚎。


 


接下来迎接他的会是什么?当场赐死——那算是最为轻松的;或是先抓回去,让他在牢房里呆个一两天,直到刑官们想出更好的酷刑来折磨他。他们会让他生不如死。他和他的狼,都会生不如死。


 


对面终于有了点动静,窸窸窣窣的,衣物摩擦的声音。被佛牙扑倒的那个人应该站起来了。他埋着头,无意间看到白狼嘴边黏附的血迹,寒意开始渗进骨子里。


 


佛牙把那人咬伤了。血不多,伤势大概不严重,但它让那人流血了。狼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,他却是明白的。他只匆匆扫了那人一眼,无需认得他的样子,也无需判别他的衣着属于哪个等级,只消瞧见那束显眼的长发,他就能知道对方的地位。


 


大梁帝国,唯有贵族才可蓄发,一头长发,那就是帝国统治阶层们最为尊贵的象征。


 


他怎么会犯了这样的大错?明知正值春猎时期,猎苑中有许多贵族,他怎么胆敢把未经驯化的幼狼放出狼圈?虽说这原本不该发生,以前从未听说有贵族踏足过后山。这里是猎苑的驯养场,与前山相隔甚远,乃是专门驯化野兽的地方,怎会有贵族小孩不带侍从单独跑到此处来?说是误入,也绝不可能,明明后山四周皆有重兵把守…可如今再多揣测也没用了,他明白,就是对方


 


故意把手伸进狼嘴里让它咬,罪责也一定在于咬人的狼,和养狼的人。


 


“呵——好厉害的家伙,先还只瞧见一个影子呢,眨眼它就在眼前了。”


 


这是个与他想象中完全不同的声音。没有滔天的怒意,没有厉声斥责,反而带着些许兴奋。清脆又好听。


 


“这狼是你的?它还有名字?这儿白色的狼可多么?都像它一般厉害?”


 


一连串问题问得他慌乱不已,他该好生回答才是,但他不知如何同身份这样尊贵的人说话,他所挨的鞭子只让他学会尽量闭上嘴巴。这是所有奴隶的共识:少说话,少出错,活下去的希望就更大。


 


他紧抿的嘴巴蠕动着,久久未出声。


 


“你起来。”那个好听的声音说,“我知道你怕什么。放心,你救了我,我不会怪你。但这事可不许告诉他人,兄长若是知道我被狼咬了,定要训我呢,以后就再也不准我出来玩儿……”他顿了顿,可能见地上的人还未起身,语气变得不耐烦:“我叫你起来呀!你这人怎么回事,刚才吼的那声不是挺有气势的嘛!”


 


“……是……”


 


他战战兢兢地从地上爬起,眼睛只敢盯着土地,一双青底绣金丝纹的短靴出现在他眼前,那个声音也近了许多,从他对面传来。


 


“我想摸摸它,你能叫它别再咬我么?”


 


嗒。一滴鲜红落在泥地上,佛牙挣了挣,他手下使力,用劲勒住白狼的项圈,把它扯到身后,说:“您在流血,这畜生嗅不得血腥气。”


 


“……好吧。”鞋子的主人后退开,倒是知道好歹。


 


听对方暂时没再说话,他赶紧冷静下来,想着今日发生了这事,他还能活几天。他不觉得他能逃得过,虽然对方说了不怪罪,可这样的话谁又敢保证呢?此刻说不杀你,回头觉得不解气,又把你杀掉,此类的事见少了么?但他还想活下去,他太想活下去了。他想到后山林子密,人迹罕至,刚才又听对方说,他是单独一人出来玩的,没有随从,没有士兵,谁也没瞧见他。若是……若他真被狼咬死了,他只要处理好尸骨……兴许根本就不会有人知道……


 


“嗞啦——”


 


布料被撕碎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路,他微微抬头,发现对方居然就盘腿坐在地上!那个贵族少年嘴里叼着一根布条,正在给自己的右臂包扎。他抬头的动作被发现,目光撞个正着,一股奇怪而强烈的感觉冲击着心脏。


 


恐惧。当然有恐惧。上一个他认识的,敢未经允许擅自抬头的奴隶,下场怎么样?是不是被逼着把自己眼睛给挖出来了?那个男奴才十五岁,只比他大两岁。


 


但除了恐惧,肯定还有其他什么,让他胆敢呆愣着,而不是赶紧跪下谢罪。那双大眼睛的主人扇动着睫毛,松开嘴里的布条,朝他伸出胳膊:


 


“嗳,你能帮我弄弄不。”


 


他把佛牙拴在远处一棵树上,已经完全忘记刚才在想什么,弯腰跪在少年身边,小心翼翼地解开他的护臂,用布条擦拭伤口周围的血迹。


 


“……还是先清洗伤口得好,”他小声建议,“前边有处小溪……”


 


“水!”少年刷地站起来,声音激动:“快带我去!”


 


“是,”他赶紧跟着起身,给他带路:“这里……”


 


“快些快些,渴死我了,在这林子里转了大半天,怎么都寻不到出路……”少年突然住了嘴,咳嗽两声,又说:“我可不是迷路!我,我记得怎么进来的,我就是不愿走原路回去。”


 


“是。”他点头,心里却觉得好笑,正憋着,肩膀被人拽了一下,后面那人冲到他面前,再次强调:“你听清楚了?我不是迷路啊!”


 


“是,是。”


 


他连声应道,假装没瞧见他涨红的脸,眼睛里躲闪的心虚。这是个不会撒谎的人,他心想,多么危险呐。


 


他们到了溪边,那衣着华丽的少年根本不在乎身上的锦缎和饰品有多昂贵,几乎是雀跃地跳进小溪,捧起溪水大口大口喝着,半个身子都浸得湿透,埋头时过长的头发落到了水里,而它的主人对此毫不在意。


 


这可跟他听说的不大相符。大梁的贵族们历来把象征身份的头发看得比什么都重要,那是将他们和庶民区分开来的显著标志,那是他们体内高贵血统的特权。


 


等少年喝够了水,他也已经摘好了草药。他让少年坐在溪边一块石头上,自己跪在浅浅的溪水里,捧着水给他清洗伤口。佛牙下口不算轻,尖利的牙齿给这条胳膊咬出了一排血洞,幸得他出现及时,才没让那狼咬得更严重。洗完伤口,就该敷药了,他是驯狼的,自然知道被狼咬伤该怎么处理,但这法子用在他自己身上可以,能用在这人身上么?


 


“怎么了?”少年见他犹豫不决的样子,问:“你拿着把草做什么?”


 


“这是要敷上去的……”


 


“那就敷啊。”


 


“……草药……需先嚼碎了才起效……”


 


“噢,这样啊。”少年点点头,从他手里抓出几根草,不等他出声劝阻,就往自个儿嘴里塞进去。


 


“那个……”他刚开口,只见对方的小脸已经皱成了一团,眼睛鼻子挤在一起,紧跟着“哇”地一声吐出来,猛扑到溪边喝水。


 


那个,很苦。可现在说已经太迟了。


 


“啊呸!好苦!”少年用水洗着自己的舌头,像猫儿一样,气呼呼地说:“不敷了!不敷了!”


 


“不行,”他着急地解释,“被狼咬,若不用药日后会害病,若您准许,我可以帮您,我……”


 


我不脏的。


 


他把头慢慢垂下。他怎么不脏呢,他是奴隶,奴隶就是肮脏的、卑贱的,他哪里来的胆子对一个贵族提出这样逾越的请求。


 


“但是那个好苦啊!”少年惊讶地说,“你不怕苦哦?”


 


这双瞪大的眼睛里没有蔑视和鄙夷,比溪水还干净,所有情绪一望见底。


 


他居然担心他怕不怕苦。


 


“我不怕苦,我不怕。”他把草药全部揉进嘴里,咀嚼过程中眉头都没皱一下。这草实际上不仅苦,嚼碎后还让舌头发麻,过后几日吃东西都尝不出味道,但他今日只觉得这草有股甘甜味儿,顺着舌根滑进心里,大概会一直留在那儿。


 


他终于妥当地替他包扎好手臂,少年从石头上跳下来,捞起被水浸湿的头发用力拧,粗鲁得像对待一条抹布,一边拧还一边埋怨:“哎……好重,打湿了更重……脖子好酸……哎,你帮我拿一会儿吧……对了,咱们该往哪儿走啊?天黑前我得回前山去……”


 


“天、天黑前怕是走不回前山,要骑马才行……”他托着少年湿漉漉的长发,双手止不住地发抖,目光胆怯地瞥向他白皙的脖颈,以及那小巧耳垂上挂着的红宝石耳坠。


 


“我的马让狼给吓跑了。”少年表情忧郁起来,“怎么办,回不去要挨罚的。”


 


“驯养场离这儿不远。”他提议说,“那儿有马,很多。”


 


于是他一路捧着那些因沾水而沉甸甸的湿发,紧紧跟在少年身后,一面给他指路,一面回答各种问题,似乎过去一年都没有今日下午说的话多。


 


“你被狼咬过吗?”“那只狼为什么怕你?”“你怎么让它们听话?”“你养了多少只狼?”“每只都有名字吗?”“名字——”


 


少年突然停下脚步,偏过脑袋问:“对了,你叫什么名字?”


 


许久不曾有人问过他的名字,驯养场的奴隶不需要这个东西。没人叫你的名字,久了,你自己也会忘记,这对他来说很好,因为他的姓氏只会给他招来祸患,他就一直在试着忘记自己姓什么。


 


“我问你,你叫什么名字。”少年用手搡了搡他的肩膀,“给我你的名字,我回头好差人赏你。嗯……我赏你糖吧!你今天嚼了那么苦的东西,该吃些糖去去苦味,我就送你一大~~~车糖!”他张开双臂,画了一个好大的圆圈,舔着嘴巴,两眼放光:“我最喜欢吃糖了,但兄长不许我吃太多……诶,这样好了,我跟他说我要奖赏你,你就把糖收起来,到时候我再来找你,我们俩一块儿吃!”


 


“怎么样,这办法好吧?你喜欢吃什么糖?你要喜欢吃梅子糖就好了,我就最喜欢吃梅子糖,酸酸甜甜的,多好吃呀……“


 


他不知道什么是梅子糖,他见都没见过,但他想那个一定很好吃,可能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吧,不然怎能让这人馋成这样,仅是说着就口水直流。


 


“那就这么说定了!我明日叫人先把糖送过来,你可别吃光了,得留着等我……”


 


他灵敏的耳朵忽然听见了马蹄声,在远处,紧接着就近了。轰隆轰隆,雷鸣似的马蹄声从四面八方传来。群马在树林中奔驰,脚下的土地震颤,树叶刷刷作响。然后他又听见有人大呼:“找到了!找到了!在这儿!”许多黑影便从林子里窜出来,将他们包围。


 


“哎呀……坏了。”少年喃喃地说了一句,肩膀瑟缩,拽住他破旧的麻布袖子,往他的方向靠了靠。他熟悉这个动作,以前每当管事人拿出刑具来,小奴隶们总会像这样拉着同伴,贴紧彼此。原来人害怕时是不分等级的,无论身边是谁,只要能有个依靠,都会下意识抓紧。说到底,他们都是差不多年岁的小孩而已。


 


“七殿下!七殿下呀!您怎会跑到这里来!”一个侍官模样的人从马上跳下,连滚带爬地扑到少年面前,神情惊恐不已。“下官没看护好您!下官该死!下官该死!”他磕了几个响头,抬头看见前边站了一个小奴隶,立刻换了副面孔,怒斥:“哪里来的奴隶!见到七殿下还不下跪!你——”他似乎这才看清他手里拿着什么,吓得倒抽口冷气:“这、这胆大包天的狗东西,竟敢触碰殿下的尊发……来人!把这奴隶拉下去!”


 


“你闭嘴!你动他试试!”少年踢了他一脚,不满地说:“我还没说话呢,你乱下什么命令!谁叫你带这么多人来的?!走开走开……”


 


“萧景琰,你也该玩够了。”


 


那少年一听这声音,立刻就把嘴闭上不再说话。他这时总算知道他的身份,原来他不只是贵族,他比贵族高出不知多少等级,他姓萧,他是七殿下,是帝国未来的统治者之一。


 


他终于放下皇子的尊发,默默跪伏在地。一匹马踱着不急不缓的步子迈到他跟前,他瞥到身旁的青底绣金丝纹短靴往后退了两步,那小皇子怕怕地喊了声“皇兄”,然后就看到靴子消失在视线里,大概是被人抱上了马。


 


马蹄声渐远,林中的其他士兵也随之动身离去。他在地上跪了很久,很快周围再无一点动静。


 


那人就这样走了。他才突然想起,他还没来得及回答最后的问题,他还没来得及说出自己的名字。他禁不住为此后悔,悔得揪紧了地上的草根,手指掐进泥土里,做着无用的宣泄。


 


“林殊。”他该早些说的,“殿下,我叫林殊。”


 


 


若不是隔日驯养场迎来一队皇族的亲兵,林殊真要以为头天下午是做了一场梦了。那队亲兵带着一辆马车,在畜监长的引领下来到狼圈外。饲奴们都惊慌失措,听说昨日年幼的七皇子闯了后山,还落下了伤,发生这样严重的事,所相干系的人免不了要交出项上人头。诸如皇子的侍卫长,诸如后山的守士兵,大约昨儿半夜就已经被处决了。可那不相干系的人呢?也不见得就能保住性命。按理说,皇子在后山受了伤,那后山的草、树、哪怕一块儿石头,都该为此承担一份罪责。


 


但亲兵独独来了狼圈,饲奴们心惊胆战地想,该不会要把罪降在他们头上。


 


“这狼圈里,有白狼吗?”


 


畜监长赶紧回答:“有的,先前是有两只,母狼染上瘟病死了,还剩只狼崽。”


 


林殊跪在地上听着,知道他在撒谎。那只母狼才没害病,它是被畜监长害死的。母狼就是佛牙的娘,去年年底被猎户送进驯养场,当时已经怀了孕,性子野得很,根本无法驯,畜监就等着它狼崽生下,隔夜便用长枪把它刺死了。白狼稀罕,那张皮能让他卖不少钱。


 


“平日里谁负责驯它?叫驯它的饲奴出来。”


 


畜监长急急地把他从一堆奴隶中拖出来,丢到那几个亲兵面前,像丢掉一个大麻烦,说:“就是他。”


 


“他?”亲兵听上去挺怀疑,“小娃?他能驯狼?”


 


“诶,这小奴隶五岁就被送驯养场做饲奴了,狼圈里长大的,别的不会就会驯狼。”


 


来的亲兵也没再多问什么,应该是想早早交完这差事,便叫人把马车拉来,说:“小子,昨儿七殿下看见你养的狼,觉得很是喜欢,今日专门来打赏你。谢恩领赏吧。”


 


一马车的糖果,点心,用漂亮的锦盒装着,堆得像座小山。林殊胸口涨涨的,有种说不出的欣喜:糖果真给送来了,那人很快也会来找他吧?他们还要一块儿吃糖呢!这个憧憬远比得到赏赐重要得多。送赏的亲兵走后,畜监长绕着马车走了一圈,表情无不鄙夷:“你倒是会跟殿下要赏赐,要什么不好,要一车糖来……哼,也不想想你那贱奴的嘴有没有这福分。”他说着,自然而然地就要把车拉走,好似这些原本就是赏给他的,林殊却忽然扑上去,牢牢抓住了车尾。畜监长回头看过来,被这小奴隶的放肆之举惊得说不出话。


 


“这是给我的。”


 


究竟是哪里来的勇气,他也不知道。一直以来他都只有一个念头:不要惹人注意,不要徒生是非,活下去,一定得活下去。但他此刻正明目张胆地顶撞自己的恶主,以一个贱奴的身份,靠一


 


双黑瘦的手臂,做着绝不明智的对抗。


 


“我看你是饿疯了!不要命了!”


 


畜监长抽出随身携带的马鞭,狠狠地往他身上抽。他的麻布衣裳很快就被抽得破破烂烂,抓着车尾的手臂皮开肉绽,可他没松手,反而生出更大的力气,把木轮车倒拉了几寸。


 


“我的。”他抬头看向监长,“这是殿下给我的。”


 


狼圈里传出骚动不安的气息,那些被养来给贵族做宠物,或者放进斗兽场的灰狼,在一只白狼的带领下慢慢围拢,弓起背,龇着牙,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。畜监长放下了马鞭,不自觉倒退几步。虽然隔着栅栏,但被群狼盯住的感觉仍是如此恐怖。驯养场比狼更凶猛的动物不是没有,但只有狼的数量最多,也最为狡猾,当群狼聚集在头狼身后,它们就不再是单纯的野兽,更像是只军队。


 


“大人,该孝敬您的我自然会孝敬,但这始终是七殿下给我的赏赐,您就这样拿走,是对殿下不敬。”


 


伤痕累累的小奴隶没有退缩,一字一顿地说出本不该这个年龄说的话。白狼在他身后的围栏边来回踱步,圈中狼嚎声此起彼伏,野兽们的利齿交错,口中滴着涎液,凶恶地瞪视鞭打它们首领的人。畜监长再度往后退,浑身冷汗直冒,那层薄薄的围栏已不能带给他安全感,狼群仿佛在等待一个指令,随时都可冲破围栏,扑上来将他撕得粉碎。


 


“你、你小子,你识相就好!”


 


矮胖的畜监长翻身爬上马,镫子都踩滑了好几下才把坐上马鞍,急匆匆离开了狼圈。林殊推着他的木车,穿过其他饲奴惊羡的目光,把它推进自己紧挨着狼圈的棚屋。


 


没有人能动他的东西,他会好好守着他的宝物。他要等到七殿下来,告诉他:这些糖我一个都没吃,都留着呢。


 


他打起一桶水洗掉身上的血污,冷水浸过伤口带来熟悉的刺痛,他蓦地就想起昨天为少年包扎手臂的时候,对方好像不知痛似的,哼也没哼一声。再往前一想,似乎佛牙朝他咬下口时,他也没大呼大叫过。那双亮晶晶的眸子里只有好奇、兴奋,就是被狼咬这样吓人的事,也只觉得新鲜而已。多有趣啊,可还有那人怕的东西么?林殊不自觉弯起嘴角,水桶里倒映出他挂着鞭痕的面孔,他认真注视着自己,仿佛一夜之间他的脸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,这是他第一次意识到,原来他的的确确是人的模样。


 


但是他没等来那位殿下。满车的糖果全都坏了,化了,沦为一堆散发着怪味儿的秽物,也没有人来找过他。他总算知道梅子糖长什么样子,它们是所有糖里最不起眼的东西。赭红色的硬糖块儿,用黄麻纸包着,闻上去就酸得很,跟别的糖比起来过分朴素。他拆开来看了,然后包好放回去,到最后也没尝过那是什么味道。


 


明年吧。夜晚里他靠在佛牙身上,把自己蜷成小小一团,这么对自己说。等明年春猎吧,说不定那人还会到后山来,说不定还能想起他。因为今年的春猎已经结束了。气势恢宏的皇家队伍已从猎苑出发返回帝都,站到后山最高的那棵树上,依稀还能看见明黄色的旗帜构成一缕细窄的金线,在九安山的山路上缓缓流动,直至消失。


 


他便等过了下一个春猎,再下一个春猎。佛牙已经是成狼,而他也和他的狼一样,在迅速地变高变壮。畜监长如今鲜少找他麻烦,因为只有他能驯出最为出色的斗狼。他懂得利用自己的本事在驯养场谋得一席地位,当然了,说是地位,不过是相比其他饲奴而言要少些鞭打和惩罚,不过是避免了被畜监长一时兴起投入兽笼的厄运。但就在第三个春猎临近结束时,他决定逃跑。


 


当这可怕至极的想法蹦出脑海时,他连眼皮都没眨下。他抚摸着白狼的脖颈,望向挂在树梢的一轮弯月,估算距离满月还有几天。他若要逃跑,最好是在满月之夜。月亮能照亮密林里的路,还能为他指明方向,最重要的是,满月到来时,驯养场四处都充满野兽焦躁的气息,尤其是他的狼群,他能在狼嗥的掩护下逃出守卫的视线,一般到了满月时,守卫们大多不想接近狼圈。


 


逃奴——听起来多可怕。只不过可怕的不是当一名逃奴,而是作为逃奴被抓回来。林殊事先设想了一系列他被抓住后可能面临酷刑,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想出十种、二十种。但他发现自己已经丧失了对酷刑,甚至死亡的恐惧。他还是决定逃跑。他必须离开驯养场,离开幽暗的山林,离开满是畜生骚味的兽圈。他不能再呆在这里。这念头比生存的欲望更强烈,愈去想,愈像树根,


 


牢牢扎在他心坎上。他没有问过自己为什么,为什么会有这种念头,为什么会是这个时候,跟那个如梦似幻的午后有关吗?跟那无人兑现的约定有关吗?他没考虑这些,眼下他要考虑的是他的路线,行动,以及如何处理他的狼。


 


佛牙机敏地竖起耳朵,转头来看他,一双泛绿的眼珠在夜里看来像冥火。这的确是头不同寻常的狼,放佛能读懂他的心意,温顺地舔舐他的手心。


 


他会带它走,如果路上遇到阻拦他的人,他会叫他们见识何为白色的噩梦,他的心意如此坚决。


 


可就在满月的前一天,一队人马来到驯养场。这里时不时会迎接一些贵族,他们喜欢亲自到驯养场挑选合心意的宠物。豢养猛兽是帝国贵族们的特殊爱好,虎豹之类皮毛华丽外形优雅的野兽颇受推崇,但极少会有人来挑选狼。这只队伍就偏偏来到狼圈。林殊不能忽视自己心脏的狂跳,即使只持续了很短时间,就在他听到畜监长殷勤地跪在地上喊出“誉王殿下”后,那感觉便冷静的消失了。


 


誉王殿下,五皇子,七位皇子中最热衷斗兽的一位。他今次参加完春猎,顺道来后山挑选斗狼。毫无疑问的,他看中了佛牙。通体雪白,体型庞大的白狼早已是狼圈里最瞩目的存在。


 


誉王骑在他装饰华丽的红鬃大马上,在远处用马鞭一指,说,要那只白色的。林殊心里顿时凉了半截。他的逃跑过程不能缺少佛牙。


 


畜监长丢给他锁链和嘴套,要他把佛牙牵出来,他拿着沉重冰冷的铁质器具,不得不迅速组建一个新的计划。佛牙本能的抗拒锁链,他给予安抚,故意把它的嘴套系得松散。誉王的侍从已经


 


备好兽笼,等着他把狼牵进去,他在放开锁链的同时轻轻弹了下舌头,佛牙耳朵抖了抖,如闪电般从还未关严实的笼子里蹿出,一改先前温顺的模样,彻底暴露猛兽的面孔,扑向一名来不及逃走的士兵。


 


他可曾对那些无辜丧命之人有过一丝丝内疚或不忍?应该是没有,这个国度本来就鲜少存在这两样东西。


 


白狼甩掉嘴套,撕破了士兵的喉咙,转而又攻击下一个,叼住他的脖子,像叼一只兔子一样来回甩动。鲜血喷涌而出,染红了白狼的皮毛,侍从们吓得四散奔逃,守在誉王身边的士兵排成人墙,齐刷刷举起弓箭对准失控的野兽,林殊在这时吹响了口哨,佛牙立刻松开嘴里的猎物,纵身一跃回到他身边,乖巧地蹲在地上舔舐带血的利爪。


 


当然,佛牙没有被射杀,事实证明,誉王对这头异常凶猛的白狼更加满意了。林殊让他看到了两件事:一只狡猾且嗜杀的狼可以成为无往不胜的斗狼,而一个可以驯服这头狼的奴隶也能成为极好的驯兽人。他理所当然地要把这名小奴隶带回斗兽场。


 


于是林殊终于离开了禁锢他十年的驯养场,虽然转而步入的又是下一个牢笼。从驯养场到斗兽场,不过是从一个兽圈到另一个兽圈,但他却明白自己已不再像只畜生一样活着。


 


跨进帝都宏伟的城墙,九州大陆的统治中心尽情展示着它的繁华与荣耀,风里飘来甜腻的香味,闹市的小贩在兜售那些他叫不出名字的东西,它们通通色彩艳丽,洁净光鲜,这才配得上崇尚奢华之风的帝国子民。普通的街市尚且如此,皇族的宫城更是金碧辉煌到难以想象,他望着那些被能工巧匠精心雕饰的宫殿楼角,明晃晃的琉璃瓦和金龙神兽,感到离那个地方如此之近。


 


如此之近,他却从未有机会朝它迈步。皇宫就像一副挂在眼前的精致图画,越看越失去真实之感,令他想到一个新学来的词:海市蜃楼。


 


在斗兽场里能学到很多东西,这点远比驯养场好得多。天南海北的猎户和贩兽商人都在帝都最大的斗兽场汇集,他们带来遥远的西陆州的故事,以及被过度吹嘘的东海州的传奇,几杯烈酒下肚,他们就能无所不知无所不晓。他们四处捕猎珍稀野兽,足迹遍布帝国的每一寸土地,从他们粗俗豪放的语言中林殊渐渐看到一个无比广阔的世界,远比九安山大,远比帝都大,名叫自由的世界。但那个词对他诱惑并不如想象中强烈,他只是决定再等等,留下来,再等等。


 


等什么?他不愿把答案说出口,因为那听起来太可笑、太愚蠢、也太荒谬。


 


他来这里的第一年听说了斗兽场的一个惯例,原来这儿不仅拿来给贵族们消遣娱乐,每年新春时还有一场特别节目。他们把头年获胜最多的两只猛兽放出闸决斗,直至其中一只死亡,活下来的那只则会被帝王赏赐给过去一年中战功最显赫之人。林殊脑海里有几段模糊不清的回忆,他记得那些关在笼子里的老虎、棕熊、狮子……朝他嘶吼咆哮,张牙舞爪,还有一个男人在他身后骄傲地大笑。这是否正是他从不惧怕野兽的原因?因他还在幼儿时就见过了最为凶猛的动物?说不准了,他所谓的回忆,或许只是梦境的碎片,是虚幻的,他妄想的。


 


现在他知道,新春的斗兽表演是斗兽场最为盛大的活动。宗亲大臣、皇子公主、以及帝王本人都将莅临斗兽场,观看一年一度最血腥也最精彩的战斗。


 


他站在斗兽场的闸口,环视场内人满为患的坐席,想着,他一定会在这里再次见到他。不是今年,也该是明年。那人会跟在帝王身后,从皇族专用的入口走进来。但林殊不确定自己还能否将他认出,少年人总是成长得很快,变化极大,他见过了誉王,知道他们是手足,便不由得猜测年龄较小的那位皇子长大后是否也是这个模样;眼眸被权欲和酒色染浊,脸庞蒙上阴郁的残忍。


 


无论如何,他只要再见他一面就好。执拗的愿望比拴在他脚上的铁链还要坚固、结实,将他牢牢地绑在帝都浮华的空气里,让他无法离开。


 


第二年的新春斗兽在漫长的等待中来到。当时被送上斗兽台的是一头金狮和岭北虎,岭北虎凶残无比,已经咬死了三名驯兽人,林殊主动担下了放它出闸的任务,只是为了离看台近些。这一年他见到了大梁帝国的君主,帝王已年过半百,长发被束成发髻,佩戴帝冠,面露微笑地接受众人的跪拜。林殊冷冷盯了他一会儿,转而寻找另外一个人影。五颜六色的华服之间,点缀着闪亮的珠玉宝石,帝国的贵族们惯于用金银饰品衬托自己的身份,林殊觉得眼花缭乱,一番搜索下来却没有看到记忆中明亮纯澈的眼睛,心中不甘,又再眯起眼仔细挨个打量,仍是未果。


 


他失望透顶。他摸不准那位七殿下究竟是没来,还是明明在场他却认不出。他的等待彻底失去意义,其实从一开始就没有意义,只是直到此刻才肯承认而已。斗兽台上的搏斗正是高潮,岭北虎吼声震天,竟从气势上把体型占优势的金狮比了下去。林殊淡漠地注视着血迹斑斑的斗兽台,对这种表演性的厮杀感到万分厌恶。终于,金狮倒地不起,胜负已见分晓,可对于驯兽人来说接下来才是最为凶险的时候。若是野兽相斗至两败俱伤还好,活下来那只也不具有太大威胁性;可像今日,这只大获全胜的岭北虎身上甚至没有太多伤口,一场厮杀下来只是更加刺激它的兽性。


 


驯兽人拿着套索和长杆,小心翼翼地将老虎往兽笼驱赶,看台上的人们饶有趣味地看着这一幕。帝都斗兽场原本不兴人与兽搏斗,毕竟是皇城,贵族老爷们不想表现得太没人性,但总有人心存恶念,见奴隶们从门洞出来,便故意往斗兽台上扔东西激怒野兽。


 


岭北虎乍然嘶吼,双目血红,只听一名驯兽人发出短促的惨叫,空气中的血腥味立刻浓烈起来。林殊反应敏捷,迅速跃出危险区域,转身往闸口处奔跑,却见闸门紧紧关闭。


 


——这群狗【娘养的!


 


他明白今日是被当做了余兴节目。看台上传来人群兴奋地欢呼,还有贵族小姐们恐怖的尖叫。猛虎已经开始撕咬第二名驯兽人,接下来场内唯一的目标就是他,而他仅仅拥有一根木制长杆。他必死无疑。


 


这就是他的结局么,日复一日施加于身上的耻辱和磨难,今日全都葬送于这畜生口中?他头脑空白,只想着那三个字:


 


活下去。


 


还是幼儿的他,听到的父亲的最后一句话。


 


小殊,活下去。


 


把长杆在腿上折成两截,用木刺尖利的一端做武器,岭北虎朝他张开血盆大口,他强行稳住双脚,将木杆狠狠戳向老虎的双眼。老虎左眼被刺破,被剧痛刺激得发狂,吼声令大地都震动。然而第二次攻击他失了手,木杆被岭恶虎咬碎。跑——是本能,他已没有武器。但人怎能和虎赛跑?腥风灌入口鼻,急促的呼吸令胸腔生疼,死亡的阴影撵上他的脚后跟。忽然,前方响起一个声音,看台边缘支出半个身子,恍惚中他看到一串红宝石在正午的艳阳下闪耀。


 


“小狼崽!!接着!!”


 


一柄长剑从看台扔出,他伸手就能抓到,抽剑出鞘的刹那,猛虎的利爪撕裂了他的后背。他栽倒在地,野兽嘴里的热气迎面扑来,与此同时,他已用剑贯穿了岭北虎的脑袋。


 


周围的喧嚣戛然而止,这场“余兴节目”的结局出乎所有人意料,一派寂然当中,有人突兀地鼓起掌来。啪,啪,啪。单调的巴掌声在斗兽场怪异的气氛里回荡。


 


“我还以为到晚了,不想刚好赶上最精彩的部分呢!五皇兄,你的斗兽场什么时候开始用人来斗了,怎么不告诉我一声,我好早些来看呐。诶,不对,我记得父皇下过令,帝都禁止人斗兽,看来您今儿要给开先河了?”


 


誉王脸色难看,皮笑肉不笑,道:“七弟怕是不了解情况,今日……只是意外而已。”


 


“哦~”那一袭青衣之人蓦地从看台翻越而下,如一只灵巧的飞燕落到斗兽场洒满血迹的沙土上,大步流星跨向紧闭的闸门,伸脚猛地一踹。


 


“门开不了,意外?”


 


他再指着看台周边一圈手持弓箭的士兵,冷笑:“箭放不出,也是意外?五皇兄,意外如此多,这斗兽场还是尽早关了吧!”


 


“景琰,你来迟了,不先向父皇谢罪,还在下面胡闹什么。”


 


祁王,威严的大皇子,指责着莽撞的弟弟。那小皇子努努嘴巴,辩解着说:“我拿我的剑嘛。”便朝老虎的尸体走过去。


 


林殊身上裹着老虎和自己的血,颤颤巍巍地站起,将长剑拔出用双手举托,埋首跪在地上。


 


但他终是忍不住抬头,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如此放肆的动作。


 


“殿下。”他的嗓音因激动而沙哑,又如梦呓般含糊不清。他眼中的男子已与记忆里白皙俊秀的孩童不一样,早先不经风霜的稚嫩肌肤已经饱受烈日眷顾,呈现罕见的古铜色;五官未脱少年之气,眉宇间却又添染上几分粗犷。他似乎闻到一种咸涩湿润的气息,从对方被风吹起的长发间飘来,后来他才知道,那就是海水的味道。同样也是在这之后他才弄明白,原来曾听贩兽商人口中所说的,能“光照三百里海路”的东海明珠,指的不是鸽子蛋大的珍珠,而是能替渔民驱赶海盗的一个人。


 


“嘿,我一眼就把你认出来了。猎苑后山的小狼崽。”皇子从他手中接过剑,没有在意上面的污血,对他笑,“我的糖你还给我留着吗?”


 


林殊也不由得跟着笑,说:“留着,但您没来,都坏了。”


 


皇子大概是不愿被说失信于人,忙解释:“我是要来的!可半路上被抓了回去,后来又……哎,罢了,算我欠你,我本不是说话不算话的人……”


 


他们的地位如此悬殊,彼此之间横跨着深渊般的距离,这些是他一开始就知道的。但他却又一次来到他面前,又一次靠近他,这已经违背常理了。


 


士兵上来将他双手反绑在身后,他再次被戴上镣铐,直到被带出斗兽场,眼睛也不曾离开过那人,嘴角依然挂着笑。


 


“景琰,快些从里头出来,你这样成何体统。”帝王略带责备地说,向来受宠惯了的小皇子也不惧,漫不经心地答了声“是”,挽个剑花甩掉剑上的血水,昂首挺胸地从斗兽场的门洞中迈了出去。


 


观席上保持沉默的宗亲贵族们这才开始议论纷纷,说今年的新春斗兽可真够“刺激”,殊不知过两日还有更惊人事情,足以让他们一个个差点瞪掉眼珠子。


 


“瞧瞧,这就是你主张的,让他去东海‘磨砺’几年,吃点苦头学点乖?哼,朕看他倒玩的高兴的很!惹得一身海上匪气!再过两三年,谁还能治得了他!”帝王起身,瞪了一眼默不作声的大皇子,又指着誉王骂道:“还有你,朕说过了,斗兽场只许斗兽,再出这样的事,就把斗兽场给关了!”语罢拂袖而去。


 


祁王倒还好,皇帝那不痛不痒地几句也算不得批评,没怎么放在心上;誉王却气极,想到今日不仅损失一头猛兽,还硬生生挨了顿骂,恰好两件事都跟那最可恶的老七脱不了干系,心中郁愤难平。


 


“那个奴隶,景琰像是认识。”祁王忽然开口道,“方才若不是我拦着,他就要自己跳进去救人了。”


 


萧景桓听了祁王的话,蓦地明白过来,赶紧跟手下吩咐一件事,心情立刻好了不少。


 


“去把那奴隶杖毙了。”


 


他无不得意地想,老七呀,你不就是想救他么?我偏要他死。


 


跟这幺弟,倒也谈不上什么深仇大恨,起初只是看不惯父皇对他偏爱罢了。要说什么时候结下的梁子,得往十多年前说。那会儿他不过十四五岁,萧景琰又才几岁?剑术课上互相切磋比试,他压根没把这小不点放在眼里,一时疏忽,等刀光剑影闪过,才发现被削掉了一截头发。


 


他怎么敢?!他怎么敢!那时的委屈和愤怒现在都还记忆犹新,他被削掉的不止是一截头发,而是尊严和骄傲,从此以后,他只觉得萧景琰那双装看似无辜的眼睛里全是讽刺和讥诮,屡屡提醒着他曾经受到的侮辱。


 


他忽然想去兽场看看,想亲眼见到那名奴隶被打死。啧,这可怜人,横竖都是死,还不如被老虎咬死痛快些呢!他也知道这只是毫无意义的报复,杀一个奴隶,能解什么恨呢?但只要让萧景琰稍微不开心那么一下,他也就开心了。不然还能怎么着,他敢对那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七弟下手吗?父皇还不扒了他的皮。


 


谁知尚未踏进兽场,刚才派下去的人就急匆匆地跑出来,一脸为难地说:“殿下,您快来看看吧,七殿下他……”


 


萧景桓额上青筋直冒:“他又怎么了?”


 


“七殿下不许我们动手……”


 


“呵,”萧景桓怒极反笑,“他还真是无法无天了!连本王的奴隶也要管?!”


 


于是带着一堆士兵,气势汹汹地冲进兽场。


 


“萧景琰!你给我适可而止!本王如何处置奴隶与你何干!”


 


“五哥莫生气。”七皇子蹲在一个兽笼前逗弄里面的动物,慢慢站起来。“五哥的奴隶,我自然是管不着的。只是觉得……能与猛虎搏斗之人,就这么处死,未免太可惜了罢。”


 


“哼,你知那岭北虎有多珍贵?他杀了本王的虎,就是一百条命也不够赔的!”


 


“那多少够赔?”萧景琰下巴高昂,挡在浑身是血的奴隶面前。“多少钱能换他一命?”


 


“怎么?你想买下他?”萧景桓现在倒觉得有些意思了,像是握有了筹码,终于找到报复的机会。“七弟呀,我们兄弟之间,谈什么钱财之事。我若真开个价出来,那和街边的奴隶贩子有什么区别?岂不太掉你我身份。”


 


他半眯了眼睛,瞥向幺弟及踝的长发,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:“要买他,拿你的头发来换。”


 


这是一句气话。任谁都听得出是一句气话。也许萧景琰会暴跳如雷,骂他欺人太甚;或是觉得可笑至极,只当听了一个笑话。没人会把这句话当真,毕竟,就为了一个奴隶,怎可能——


 


当七皇子拔剑割下自己墨绢般的长发时,众人皆像被勒紧脖子的死鸭,干张着嘴,气儿都不敢喘一口。一络络青丝坠落在肮脏的沙地上,扬起灰尘迷了另一人的眼,林殊轻轻伸出手去,用手掌接住一些,就像当初捧着小皇子湿湿的头发一样,小心翼翼地,无比虔诚地。


 


“我当五哥会跟我要什么呢,结果只是要这不值钱的头发。”萧景琰指着地上厚厚的发丝,眼神天真无邪。“五哥觉得够了么?哦,等等,我再给你些,你把那头白狼一并卖给我吧。”


 


许多年后,当初的七皇子已是靖亲王,剪得短短的头发又再度蓄长,解下发髻,青丝即刻倾泻而下洒落满床,另一个男人总是要先用亲吻膜拜这些扰人的发丝,才开始进一步“服侍”。


 


“我嫉妒我的头发。”他表达过不满。“你太喜欢它们了。”


 


而他心爱的大将,不再是那温顺听话的小狼崽,会用实际行动证明,他喜欢的不只是他的头发。


 


这是他们彼此缠绕的人生的开始,此后,七皇子新长出的每一寸头发,都不只属于他一个人。漫长岁月长河里,他们策马走过了比九州大陆更远的地方,帝国对外扩张的版图中,处处都有他们的踪迹,这天发生的事,不过是一段小小的插曲。纵然当时,这小插曲在皇城掀起了轩然大波。


 


隔日,七皇子顶着一头比庶民奴隶还短的头发跨进宫门,所经之处鸦雀无声。宗亲大臣们个个瞪圆了眼睛,嘴巴大得能塞下鸡蛋,神情比见了鬼还可怕。其实,利落的短发锐化了皇子本就棱角分明的下颚,使其更添阳刚之气,称得英挺的眉目更为凌厉;偏深的肤色在一众保养过度的贵族当中又尤为少见,这形象在帝都人看来稀奇古怪,却莫名令人心动。他进宫来时穿的红衣,身上缀饰不多,只有一对自小佩戴的红宝石耳坠与鲜红的锦袍相辉映;骑在马上飞驰而过,恰似一道霞光般绚烂夺目。但比起这份惊艳,宫人们实在更讶异那头发,心中皆惊骇不已,甚至荒唐地想到,这七殿下,该不会是被陛下贬为了庶人?


 


但陛下又怎么想呢,陛下差点气晕过去。就连向来不动声色,冷静自持的大皇子在看到七弟的“新发式”后,也皱紧了眉头,一脸愠怒。帝王大发雷霆,心痛不已,非要揪出个人来为此事负责,可那持剑断发的人就是七皇子本人,又该如何是好?最后,还是由挑起这事的五皇子挨了罚。


 


那一年七皇子满十八,从东海洲回到帝都,迎接他盛大的成人礼和册封大典。他从兽场带回的奴隶,被除去了奴籍,编入亲兵卫队,成为一名士兵。


 


七皇子很早前就说过,他若开府,他的府里不需要奴隶,只需要士兵。人们难以想象,后来那支名震四海的军队,最初几乎全是由奴隶组成。他不想要这些人来伺候他,但他想让他们为他卖命;他不掌控这些人的生死,却紧握他们的忠心。再过十年,大梁帝国将迎来属于萧景琰的时代。人们提起靖王,不免会提起他身边那头稀有的巨大白狼,和总是一身玄甲,看不清面容的赤焰大将。市井之人谈及这二位,口吻总带些狎昵,他们谈及那些伟大的战役,也窃窃私语王爷和将军之间的风月事。帝都人早已将这当做公开的秘密,只是谈到兴奋处还得压低声音,怕传到帝王耳朵里。


 


这时再也没人会记得他们之间的地位有多悬殊;没人知道他们之间曾隔着怎样的深渊。他们宛如天造地设,为了彼此而投身这世间。后续壮烈的情节会掩盖褪色的过去,他们只会留下更多精彩的传奇,但九安山后那条清澈的小溪,麻黄纸包着的梅子糖,斗兽场满是陌生面孔的看台,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侵入林殊的梦境。


 


数次惊醒,他总以为自己还蜷缩在白狼身边,周围传来风吹过树林的沙沙响声,他依然在等。也时常梦见岭北虎,后背上的伤疤还隐隐作痛,他没命的奔跑,却无人给他扔下那把剑。不安感在每一个夜晚深深折磨他,无论他的殿下用多少吻和拥抱安慰他,甚至毫无保留地献出自己,热情地将他接纳,他的恐惧却只会随着迷恋的加深有增无减。


 


直到他找到一切的源头。他的不安和恐惧;梦中阴冷的寒流——都是曾经的弱小以及无能带来的无法甩脱的阴影。


 


他需要变得更强大。


 


那个家破人亡,被扔进狼圈与畜生为伍的小奴隶;那个跪在地上,双手紧紧掐进泥土里充满悔恨的小奴隶;有着比谁都想要变强大的心,有着比谁都更贪婪的yu望,而他不会消失,林殊知道,那个孱弱的少年会永远站在自己背后,用稚嫩的声音一再诉说强烈的渴求:


 


得到他。必须得到他。彻底的、完全的、得到他。


 


【完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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